废旧家电及电子品回收管理条例年底出台
近日,中国家电协会废旧电子电器再利用分会透露,《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年底有望出台。 该《条例》的征求意见稿指出,将推行生产者责任制,家电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,并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,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,生产企业必须对消费者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。同时,消费者不得擅自丢弃和拆卸废旧家电,应交售给家电经销商、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。该征求意见稿将废旧电视机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器、电脑五类产品列入首批回收处理产品目录,并提出由国家建立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专项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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